欢迎您进入中国数码摄影网![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会员查询]
 
查看: 607|回复: 9

绝色夜景(3)(转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 18: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18: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浏览 !   (点击看大图)
发表于 2012-3-1 21: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精致的作品,陈老师辛苦啦。
发表于 2012-3-1 21: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欣赏佳作。
发表于 2012-3-1 21: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漂亮 欣赏
发表于 2012-3-2 03: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拍摄,好作品,欣赏支持{:6_223:}
发表于 2012-3-4 21: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拍摄  清晰 细腻  欣赏 学习
发表于 2012-4-8 12: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4-19 14: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楼主,没想到啊,太好了
发表于 2012-4-26 01: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州办理证苏城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办“证”

苏州办理证苏城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办“证”。今后,要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办“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昨天,《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当前运输车辆存在的带泥上路、乱倒偷倒、抛洒滴漏等“顽疾”有望得到解决。

建设单位、运输单位都要办“建筑垃圾处置证”

每年苏州要产生500万吨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乱倒偷倒、抛洒滴漏如今已经成为苏州城市的“顽疾”。为此,苏州市出台了 《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并于1月1日实施。

文件出台了,到底怎么实施?昨天,《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出台。根据规定,在苏州市区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单位必须办理 《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后,方可在苏州市区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活动。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实行一车一证制。

在《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背面明确了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内容包括:此证限施工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使用; 此证限本车使用,一车一证,放置挡风玻璃右下侧,以备识别;此证不得转借、涂改,一经发现将本证收缴; 持证车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执法部门有权收缴处置证;持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抛洒滴漏和乱倒偷倒,违反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市容市政管理局审批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

《细则》中明确,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 发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受理各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的情况备案;会同各区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单位的评估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办法》规定,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收集、运输、处置中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和行政处罚。

市环卫处受市局委托负责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行政审批的初审工作。

各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产生、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监督实施;发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负责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的建设与管理,并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转发网址:ttldbz668.net/











static/image/common/sigline.gif
上海ttgxbz168.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环球数码摄影网 ( 京ICP备10207337号 )

GMT+8, 2024-4-26 05:39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协会理事团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协会QQ群


摄影创作团客服QQ:914276518 图片后期客服QQ:1614721425 摄影线路客服QQ:1652860777 论坛管理员 QQ:281237288 协会办公室 QQ 953622455
电话: 010-60789008  手机 15330216677 邮箱: cd-pa@163.com 李济山老师 QQ:245422381 手机:13910696834
中国数码摄影家协会 官网 www.cd-pa.com 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东亚上北12号楼2单元2006室
网站备案信息:京ICP备12028442号-1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715号 号,公安局备案号:京公安网安备 11011402000193 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