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所需资料:
1.提供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2.有效护照原件(从欧洲返回中国后必须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内有足够签证页),必须由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如果是新换发的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
3.填写详细的个人资料表并签名(附后);
4.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如夫妻同行但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应提供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必须提供原件;
5.临近送签近期6个月以上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余额不能少于3000;
6.存款证明原件(最好是半年前的存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尽量提供;有利于签证)
7.请尽量提供驾驶执照及房产复印件,尤其是东北、山东及天津签发的护照;(属于辅助材料)
8.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抬头信纸四张(公司负责人签名及注明职务)及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如只能提供打印好的在职证明一定要注意一点;不同公司在职证明的内容格式、字体和模板不能一样。
10.如有名片,请提供两张;(属于辅助材料)
11.申请人如离、退休,请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12.在校学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中英文),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校章或教务处章。
13.父母双方带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出国,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中英文);如父母 一方带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出国旅游,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中英文)及父母另一方的授权公证书(中英文)。公证书还需进行外交部单认证。
备注:以上复印件请全部用A4纸复印;所有资料都要翻译;需要面签和面销
说明:
1.申请人所提供的签证资料必须为真实材料,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充分,可能导致拒签,无论是否获批签证,均需要交纳签证费用;
2.为进一步提高您的签证率,以上涉及的全部材料或额外任何对于签证有帮助的材料请您务必最大限度提供。
注:如果使馆要求发生变更,以使馆最新要求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蓝字为签证所需材料必须提供;黑字为辅助材料可根据自己情况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