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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影像锐丰专营店

来源: 作者:数码摄影时间:2011-04-13 16:51:32

锐丰数码专营店:
基于我们对所销售商品的信心,本着为顾客服务及维护自身良好的商业信誉,特作以下退换货承诺:
1、退货服务:
如果您收到在深圳锐丰数码购买的商品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在收到商品的24小时内(以收货的签收单为准),向深圳锐丰数码要求退货,我们在收到您的退货后会根据您的要求为您办理退款手续,但如果该产品受有关授权许可协议约束,将按有关条款办理。

2、换货服务:
如果您收到在深圳锐丰数码购买的商品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在收到商品的15天内(以收货的签收单为准),向深圳锐丰数码要求换货,我们在收到您的退货后会根据您的要求为您办理更换商品手续,但如果该产品受有关授权许可协议约束,将按有关条款办理。
如果配件已经使用,我们将不更换配件,只更换机身!

3、维修服务:
相机及摄像机维修时,请附上购物的收据。用户切记,盖章收据(收据上面有机身号码)为店铺三包唯一凭证,如收据丢失,一切售后失效。

4、您退的商品应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
a. 退换商品应保持您收到商品时的原貌。
b. 退换商品应保持全新,机身无任何划伤等痕迹。
c. 保修卡或说明书(如有)等随货的书面材料没有填写和任何的污损,折叠。
d. 退换商品本身原包装应保持完整。

5、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不能享受我店的退、换货服务:
  产品曾被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条件下的储存;不正确的安装;食物或者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产品的正常磨损;退回产品的外包装不完整;退回产品的附带产品及所附资料不全;退回产品的发票或收据丢失、涂改或损坏;保修卡填写、超出质量保证期;产品并非由深圳锐丰数码提供。

6、有关退换货邮费的规定
a、如果您收到商品15天内,因存在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的,我们承担更换的来回邮费(如果收到货发现货没有质量问题,邮费将由用户自己承担)。
b、您的商品在保修期间出现问题的,一个月内我司承担来回邮费;一个月后三个月内双方各付一半;三个月后由买家自行承担来回邮费。(仅主机质量问题承担邮费)
c、如果您的商品超过保修期的,需要寄回维修的,我们不再承担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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