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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图片代理公司

来源:数码摄影家协会 作者:admin时间:2011-01-20 11:18:25

\     山东图片代理公司的图片来源通常都是摄影师已经拍摄出来的 作品。摄影师在把自己的作品交给图片代理公司之前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证,自己的作品能否获得收益。为了明确委托方与代理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图片代理公司会与摄影师签订协议。任何图片代理公司都必须遵守诚信的原则,明确告知与摄影师签订的协议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划分。

   一般而言,图片代理公司会要求摄影师保证图片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摄影师必须保证自己提供给图片代理公司代理的作品的著作权必须归摄影师自己所有,如果摄影作品涉及人物肖像,摄影师还应该向图片代理公司提供肖像权授权书。如果摄影作品在上述权利上发生纠纷,协议中一般都会要求摄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比如摄影师把自己并不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委托给图片代理公司代理,一旦使用,侵犯了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摄影师需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委托的作品没有肖像权人的授权,引起了肖像权纠纷,也要由摄影师自己来承担责任。

   图片代理公司与摄影师的协议中,摄影师最关心的也许是双方的权益划分。按照惯例,图片代理公司出租图片使用权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了营业税和其他政府规定应该交纳的税费之后,其实际所得图片代理公司与摄影作者要按一定的比例分成,这种分成比例通常为5∶5,即图片代理公司与摄影师各得50%。摄影师得到的收益还应该按法律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图片代理公司代扣代缴。

   当然各个图片代理公司的代理模式不同,分成方式可能也不一样。如果摄影师与图片代理公司签订的是独家代理协议,图片代理公司也有可能采取6∶4分成的方式,即摄影师得到实际收益的60%,图片代理公司得到实际收益的40%。由于现在图片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一些图片代理公司要投入非常大的经费做图片的市场营销与推广工作,因此也有采用4∶6分成的,即摄影师得到实际收益的40%,图片代理公司得到实际收益的60%。无论图片代理公司采用哪种分成方式,都应事先如实告知摄影师,并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图片代理公司把摄影师提供的图片授权给图片用户使用,称为“图片出租”。在图片出租使用过程中,图片著作权与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数码摄影师依然是图片的著作权人和图片的所有者。图片代理公司出租的只是图片的一次或数次复制权。在图片用户归还其租用的图片后,除非图片代理公司与图片用户有协议,从时间上或是用途上限制了图片的使用范围,否则图片仍然可以继续出租给其他图片用户。但另一方面,如果协议中规定了该图片的使用限制范围,那么图片的出租价格就会相应地提高,同时,在使用限制范围内该图片也不能再次出租给其他图片用户。在图片代理公司与摄影师所签订的协议中,图片每被租用一次,摄影师就应该获得一次报酬,同时要对报酬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做出比较细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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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山东 图片 代理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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